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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掩口費」案件究竟是甚麼底細?

2023-04-05 13:34:35

美國前總統川普(特朗普)被紐約曼哈頓地檢處起訴事件,在美國兩百多年歷史上是首次,不僅檢察官應當慎重,媒體的報導更應當慎重,但是經過昨天(4/4/2023) 一天的馬戲班式的過程,兩者都讓人痛心。

見到多數的媒體的報導,都以曼哈頓檢察官布萊格 Alvin Bragg 的記者會的發言做重點,他宣布川普一再欺騙,隱瞞,竄改帳目以掩飾另一宗嚴重罪刑。多數報導就用他的話做內容,特別是極大多數的華文媒體。就當作川普確實犯了這樣多罪。其實這件事的重點,不在於布萊格記者會中的發言,而是在台下記者的問話,以及他的無法答覆。如果你不跟著問這些問題,就是讓布萊格的「謊言」牽著走。(下:布萊格在昨日的記者會。) 

 

 

 

 

 

 

 

 

這些記者問的問題包括:你說他在掩飾另一項罪行,能不能說清楚(是甚麼罪行)?他的回答是:法律上我無須說出來(這罪行)。(這表示是否有沒有另一項罪行都是問題。事實是根本沒有。)

另一個問題是:你說他(川普)違反了紐約選舉法,究竟是哪一項紐約的選舉法?布萊格同樣的回答,他無須說明這一項。不過他強調,紐約是世界金融中心,所以「我們對於商業詐欺非常重視」,而川普將開支錯誤的記帳是嚴重罪行。(這表示,川普所謂的嚴重罪行是「帳目錯誤」。)

他還說,川普在選舉時掩飾「一項行為」,拉拔他自己的選情,就是干預司法,是違法行為。那麼2020 年拜登競選時,掩飾亨特拜登電腦中的貪腐證據,拉拔自己的選情,那豈不是有幾十位官員,包括拜登自己都要被起訴?(下圖:川普跟事件中女主角,色情女星 Storming Daniels)

 

 

 

 

 

 

另一個問題是:你過去曾經表示這件案子沒有足夠證據,所以不追訴。聯邦司法部也說不構成法律事件,放棄了,是甚麼讓你改變?他說是因為經過一年多,有了更新的證據。事實是從起訴書看來,根本沒有新的證據,這是為什麼大家公認這是一件極其薄弱的案子,甚至極有可能沒有開庭就會被撤銷。

首先說布萊格的34 項指控,仔細閱讀及分析,根本是一項指控重複34 次(我會附在後面)。例如主要的指控:(川普涉嫌)竄改商業紀錄的一級罪行,指的是川普的律師在2015 年付出13 萬元給宣稱與川普有婚外情的色情女星 Stormy Daniels。之後就是34 項列明的指控,仔細閱讀幾乎全部是重複的句子,其中11 項是川普律師柯恩Michael Cohen 收到的日期不同的收據invoice,有11 項是川普的 Revocable Trust Account 帳戶開出的日期不同的支票(有編號),有12 項是這些支票在帳本上General Ledger 上記錄的開支用途(說是法律支出legal fees)。這些支票、收據及記帳都發生在2017 年二月到年底12 月之間發出,總共是42 萬元。

也就是說,川普每開一張支票算是一項指控,柯恩每次簽發一張收據,又是一項指控,而這項開支列入帳本時又是一項指控。而這些付款其實都為了同一目的,所以你說這豈不是一項指控重複了34 次?

如果布萊格手上有川普確實的犯罪證據,他需要這樣每一張支票算一次罪行?而且當作是一級重罪felony?

至於他真正的罪名,只不過是將這筆封口費當作是「法律支出」,是欺騙,法律名詞是詐欺。

不過再看起訴書,他給的felony 是E Felony (E級重罪),也就是重罪中最輕的。本來付出封口費根本不是罪行,布萊格將之當作罪行。而且即使是罪行,也都不是重罪felony,只是misdemeanor 輕罪,但是因為輕罪的追訴期只有兩年,布萊格必須提高到重罪,重罪的期限是五年。即使五年都已經過了,但是布萊格利用Covid-19,強硬說要扣除兩年,他就在這夾縫中找機會要致川普於死地。(下:川普昨日在律師陪同下,首次過堂。法官允許攝影師發布統一相片。) 

 

 

 

 

 

 

 

如果說選舉時,或任何時候錯誤記帳是值得起訴的重大罪名,眼前就有例子,2016 年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希拉里Hillary Clinton 用了幾百萬元競選經費,聘請英國退休情報員Christopher Steele 在家中(跟民主黨人合作)泡製了一份川普的黑材料,之後交給媒體刊登,再由FBI 用來調查川普兩年,指控他通俄,這些都已經是非法行為,而且都由聯邦司法部的調查員John Durham 做了調查,有了證據(參見:杜倫報告有了結論 ),而當時希拉里陣營將這幾百萬元都列入「法律費用」,那些是有證據的,為什麼她就可以逃過法律制裁?

記得嗎?當希拉里使用私人電郵發國家機密文件事件被揭露時,國會跟聯調局都要調查她,結果她用硫酸跟鐵槌砸爛了六個手機跟電腦,銷毀證據。當時聯邦調查局康米James Comey 在調查後也說這是相當嚴重的行為,但是他當時的結論是:「雖然有證據證明(她)對處理機密訊息的做法存在潛在違法行為,我們的看法是,沒有有理性的檢察官會起訴這案子。」所以最後建議不予起訴。

現在,曼哈頓檢察官布萊格不僅是起訴一名前任總統,而且是正在角逐總統的候選人,是一件極其嚴重的行動,但是現在這位民主黨的檢察官就這樣輕率的做了。如果國民都有頭腦應當人神共憤,群起而攻之,但是他們這些台上的陰謀家太懂得百姓心態,就利用這種一般人不求甚解的心態製造一大堆的法律名詞,讓「川普幾十項罪名」深植人心。其實媒體心中有數,這兩天見到即使是CNN,MSNBC,甚至紐約時報等的法律專家都在說:「這是出乎意外的薄弱的案子、我都以為會有更多的具體內容、這些指控根本站不住腳……」這些不是共和黨人說的,這些都是他們公開的言論。但是可悲的是,這些大媒體在正式的新聞中還是站在布萊格那一邊,幫著他敲鑼打鼓,那些真心話只存在於討論節目中,說過就算。而華文媒體,以及一些二三線的主流媒體,也都是些不求甚解的記者,跟著美聯社,CNN,紐約時報,路透社,摘取一些quotation就算了。

我在Fox News 上面見到有記者在紐約街頭,訪問那些高舉「川普該坐牢」標語的示威者,問他們川普究竟犯了什麼罪,幾乎沒有一個答得出來。他們甚至不知道付掩口費本身不是罪,多數人說的是:哦,他說謊成性,總算被逮到了。要不就是:他犯了太多罪,現在只是被逮到了。他一輩子都在詐騙,現在犯了甚麼罪不重要…這些都是媒體長期灌輸的觀念,與公正的司法無關。

布萊格應當也知道他們理據薄弱,不過他們的目的只是拖垮川普,拖垮共和黨。現在川普第一次出庭的日子訂在今年年底十二月,正式開庭是明年初。而這些都是他爭取黨內初選最激烈的日子。民主黨跟媒體的目的只是要他無法競選,即使他獲得初選勝利,都可以讓他這個招牌更黑,讓他更無法全力跟民主黨的對手角逐。

過去幾十年,美國民主黨在媒體的護航下,是無所不用其極。這只是多了一個例子。

附註:

有關本案開審後的最新報導,請看:

川普「掩口費」案件庭訊日誌

 

下面是曼哈頓檢察官昨日起訴川普34 項罪名的名單:

  1. An invoice from Michael Cohen dated 14 February, 2017
  2. An entry in the Detail General Ledger for the Donald J. Trump Revocable Trust. Voucher number 842457
  3. An entry in the Detail General Ledger for the Donald J. Trump Revocable Trust. Voucher number 842460
  4. A Donald J Trump Revocable Trust Account cheque and cheque stub dated 14 February, 2017
  5. An invoice from Michael Cohen dated 16 February, 2017
  6. An entry in the Detail General Ledger for the Donald J. Trump Revocable Trust. Voucher number 84690
  7. A Donald J Trump Revocable Trust Account cheque dated 17 March, 2017
  8. An invoice from Michael Cohen dated 13 April, 2017
  9. An entry in the Detail General Ledger for Donald J. Trump. Voucher number 858770
  10. A Donald J Trump account cheque and cheque stub dated 19 June, 2017
  11. An invoice from Michael Cohen dated 22 May, 2017
  12. An entry in the Detail General Ledger for Donald J. Trump. Voucher number 855331
  13. A Donald J Trump account cheque and cheque stub dated 23 May, 2017
  14. An invoice from Michael Cohen dated 16 June, 2017
  15. An entry in the Detail General Ledger for Donald J. Trump. Voucher number 858772
  16. A Donald J Trump account cheque and cheque stub dated 19 June, 2017
  17. An invoice from Michael Cohen dated 11 July, 2017
  18. An entry in the Detail General Ledger for Donald J. Trump. Voucher number 861096
  19. A Donald J Trump account cheque and cheque stub dated 11 July, 2017
  20. An invoice from Michael Cohen dated 1 August, 2017
  21. An entry in the Detail General Ledger for Donald J. Trump. Voucher number 863641
  22. A Donald J Trump account cheque and cheque stub dated 1 August, 2017
  23. An invoice from Michael Cohen dated 11 September, 2017
  24. An entry in the Detail General Ledger for Donald J. Trump. Voucher number 868174
  25. A Donald J Trump account cheque and cheque stub dated 12 September, 2017
  26. An invoice from Michael Cohen dated 18 October, 2017
  27. An entry in the Detail General Ledger for Donald J. Trump. Voucher number 872654
  28. A Donald J Trump account cheque and cheque stub dated 18 October, 2017
  29. An invoice from Michael Cohen dated 20 November, 2017
  30. An entry in the Detail General Ledger for Donald J. Trump. Voucher number 876511
  31. A Donald J Trump account cheque and cheque stub dated 21 November, 2017
  32. An invoice from Michael Cohen dated 1 December, 2017
  33. An entry in the Detail General Ledger for Donald J. Trump. Voucher number 877785
  34. A Donald J Trump account cheque and cheque stub dated 5 December, 2017

 

04/24/2024星期三

紐約時報昨天刊出一篇波士頓大學法律系教授 Jed Handelsman Shugerman 的文章,題目是「過去我認為曼哈頓檢察官布萊格起訴川普的案子是法律上的難堪舉動,現在我認為是歷史上的錯誤。」文章裡說的理論跟我這裡以前提過的相去不遠,但是他是法律學教授,又是(極端反川普) 紐約時報刊出的文章,所以這篇文章的論據就更有分量。也證明了他們左派媒體跟法律專家,心裡很清楚這是一件毫無理由的起訴案件,但是卻仍然每天跟著起鬨,證明了他們左派為了最終目的,可以每天昧著良心幫著拜登敲鑼打鼓。(下圖:掩口費庭訊剛開始時,川普展示法律界的評論報導,都顯示這是一樁無理取鬧的案件。)

 

這位教授列舉了很多事實,證明布萊格一點法律基礎都沒有,就起訴川普一項「重罪」。例如說「掩口費」根本不是罪行,於是他起訴川普「竄改商業紀錄」,但是這充其量是小罪misdemeanor,為了升級到重罪,布萊格就指出川普的這行為引導向違反聯邦選舉法,或是違反州政府的稅務法,或是州選舉法。但是Shugerman 指出,在星期一的檢控官開場陳詞中,既沒有違反聯邦選舉法的證據,又不可能是違反州選舉法,因為起訴書中的選舉並非州政府管轄內的選舉。

Shugerman 又指出,如果要讓川普「竄改紀錄」的行為升級為重罪,就必須是這竄改行為的目的是為了避免以後受到聯邦司法機構的檢控,例如說,避免聯邦選舉委員會的調查。但是一來到現在沒有證據顯示川普是用了競選經費付出掩口費,就不可能有聯邦調查。(事實是聯邦司法部當初已經調查過這單案子,認為沒有可告之處,放棄了。布萊格的前任也調查過,也放棄了。是布萊格實在找不到川普其他犯法之處,才在事發七年之後拿出來起訴。)

這位自稱從未投票給共和黨的 Shugerman 說,即使布萊格說的是事實,也不是說川普犯了罪,只是事後要掩飾。但是他從檢控官的開場陳述中,連這個都找不到。他說,於是布萊格找到一個非常軟弱的理論 weak theory,說川普是「干預選舉」,但是Shugerman 又說,一個候選人簽屬協議,付錢讓一件事件不予公開,雖然不體面,卻不違法。他甚至引用另一位法律學者Richard Hasen 的話說:「說這樣的行為是干預選舉,嚴重破壞了這名詞的真正嚴肅的重要意義。」

Shugerman嚴詞譴責起訴官考蘭基羅Matthew Colangelo 在法庭說的:「這是一件選舉欺詐 election fraud,就是如此簡單pure and simple。」他說這與事實根本不符。他說,即使是算做小罪,都找不出(川普一夥)有意圖欺詐的證據。

他還說,找不出過去有過一個州政府的檢察官,就一件所謂的聯邦選舉罪案提出起訴的行動。他說這根本是曼哈頓地檢處的政治行為,與紐約州法律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他在結論說:布萊格的起訴仍然是一個難堪的法律行動,川普必然會在上訴時得直,但是他從星期一的開場陳述中,甚至認為川普不用上訴都可以獲勝。

這就是他們主流法律界真正的看法。但是你不要想從紐約時報的新聞中見到這說法,他們的新聞都不是「真實事實」,昨天同樣是左媒之一Politico 刊出一篇長文 Inside the Off-the-Record calls held by Anti-Trump Legal Pundits,透露說有一批「主流媒體的法律評論員」每個星期五晚上都會有一次Zoom 的聚會,每一次參加的都有十多人,這些人交換這一個星期來的法律發展,以及下星期的展望。巧的是,這十多人全部都是「反川普」出名的法律界人士,而他們不諱言他們討論的都是川普的法律案件。

首先,這聚會是從民主黨調查一月六日事件之後開始的,就知道他們利用這機會慶祝川普的「不幸」,其次從這篇文章提到的名字,就知道他們的聚會只有一個目的,統一口徑找出對川普不利的角度,交換意見。包括那個發起將川普的名字從各州的候選人名單剔除的,自由派憲法專家(哈佛教授) Laurence Tribe,每天都口沫橫飛在電視上攻擊川普的律師 George Conway,CNN 過去的法律評論員的Jeffrey Toobin,曾經是調查川普通俄一份子的司法部副部長 Andrew Weissmann,指控川普性侵犯不成功但是仍然得到幾千萬元賠償的女子E. Jean Carroll 的律師Roberta Kaplan 等等。

這篇文章證實,不論這些起訴川普的案件多麼的薄弱,這些所謂的專家都會集中智慧,讓這些案子以另一種面目呈現在選民面前,讓選民都以為川普犯了重罪。我每天從中文媒體上面就可以見到,主流媒體的「造假結果」,因為這都是主流媒體包裝了給全世界媒體的。你說今天的選民還可以得到真相嗎?

 

05/07/2024星期二

以前說過,川普在紐約被控的「掩口費」案子,過去經過拜登司法部調查,認為無法起訴,放棄了。紐約曼哈頓地方檢察官(也是民主黨人) 范思Cyrus Vance Jr. 也調查過,也認為沒有理據,也放棄了。之後現在的布萊格Alvin Bragg 在2021 年上台,他在競選時就說要將川普繩之以法,上台後就命令他底下的兩位檢控官Mark Pomerantz 跟Carey Dunne 就事件再展開調查,調查之後布萊格也承認找不到川普的犯罪證據,決定不予起訴。然而這兩位檢控官反對布萊格的決定,辭職抗議。最後,布萊格因為找不到川普其他罪證,還是決定起訴川普至少一項罪名,就將川普償還律師柯恩Michael Cohen 費用時登記的理由「法律開支」說是記帳錯誤,有意誤導的罪名起訴他。但因為這實在是輕罪,已過了起訴期限,就硬是將之升格為重罪felony。

這些以前都提過,現在要說的是,當布萊格決心還是起訴川普時,他新請的檢控官考蘭基羅Matthew Colangelo 就出現了。現在越來越多證據出現,原來考蘭基羅「空降」來到這職位之前,不僅是拜登司法部的助理副部長,在那之前更是民主黨全國委員會DNC 的受薪的高級顧問。

這樣說,考蘭基羅的出現,根本是來協助布萊格起訴川普。不是布萊格請他,而是(拜登的民主黨)安排他前來推動這件司法程序。

川普是在今年二三月就發現這中間的關係,所以他之後就多次公開表示說,考蘭基羅是拜登派來的打手,這整件訴訟案都是拜登在後面策畫的,如果這件事被廣大民眾知道,老百姓對這幾件司法訴訟案的看法就會扭轉。但是川普每一次這樣說,我就見到所有的媒體出面fact check 反駁他。CNN 因為是24 小時新聞台,幾乎是川普一說完,他們就即時fact check 他,說這話是baseless,完全找不到證據。三大無線電視台每晚新聞,也都要加一句這是false statement。但是現在證據十足。(下圖是紐約兩級政府司法部門正在起訴川普的三位關鍵人物,左起:紐約州司法廳長兼姆斯,紐約曼哈頓法院檢控官考蘭基羅,以及曼哈頓地檢處地方檢察官布萊格。) 

 

 

 

 

 

 

共和黨現在發現了DNC 在2018 年就多次發給考蘭基羅的「法律服務」費用支票,一次六千元,一次一萬二千元。而當時考蘭基羅是在紐約州司法廳出任副司法廳長(另外支薪),當時的廳長是民主黨的Eric Scheiderman,他也在川普一當選就開始調查川普,這些當時新聞都有報導,他的辦公室調閱了川普家族公司十幾二十年的稅務資料,希望從逃稅方面著手,一直找不到證據。而他自己在2018 年因為受到四個女子的控訴,這些女子都曾經是他的性伴侶,她們指控Scheiderman 對她們有粗暴的性行為,也就是sexual abuse,之後他被迫辭職,而繼任他的就是繼續調查川普的黑人女子兼姆斯Letitia James。而考蘭基羅就繼續為她調查川普。當拜登上任第一天,2021 年一月20日,考蘭基羅就出任司法部的助理副部長第三把交椅。

在Scheiderman時期,他們沒有找到川普公司的逃稅證據,但是起訴川普的一項基金會  Trump Foundation,指出川普使用這這基金會的錢,支付他的法律費用,因為這也不是刑事罪,當時(2018 年底) 川普同意解散這基金會,事件結束。之後兼姆斯上台,她在競選時就說過:不會放過川普,我要讓他知道我的名字,我要讓他坐牢。

現在兼姆斯就起訴川普的公司在申請銀行貸款時虛報務業的價值,居然要法官罰他五億元以上,現在連川普要上訴,都要他拿出同樣多的保證金,(後來被上訴法庭減到一億四千萬元)。

這些都足以證明,民主黨跟拜登一夥人,用盡了多少人力物力心血,要川普坐牢,要川普離開政壇,甚至要他身敗名裂。而我們見到,川普必須多麼的小心才能一關又一關逃過法網。一般人,任何人經過這樣的反覆調查,能夠不被發現有不苟行為嗎?何況是一生經營了幾十間大公司,雇用了幾萬部屬的大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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