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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 My Sister Eileen 愛琳妹妹

2022-02-12 16:20:02

這是哥倫比亞電影公司在1955年推出的彩色歌舞片,故事是根據美國女作家 Ruth McKenney 於1938 年在紐約客雜誌 The New Yorker 上刊登的自傳性短篇連載小說改編。這小說最初在 1940 年已經被搬上百老匯舞台,前後三年演出八百多場,非常受歡迎。哥倫比亞已經在1942 年根據舞台劇同一個劇本,搬上銀幕一次 (見:My Sister Eileen 艾琳妹妹),但就不是歌舞劇,由羅莎蓮羅素 Rosalind Russell,Janet Blair主演。之後在1953年又再搬上舞台,改名叫做 Wonderful Town,這一次就是歌舞劇,也是由羅莎蓮羅素主演。

這部1955年的電影的劇本則是重新寫過的,因為沒有得到 Wonderful Town製作公司的同意。劇本由本片導演 Richard Quine李察昆,以及 Blake Edwards負責。Blake Edwards後來是著名導演,作品包括:Breakfast at Tiffany’s第凡內早餐(1961),以及一系列的Pink Panther (粉紅豹)電影。本片的主要演員則有:貝蒂嘉內特Betty Garrett,珍妮李Janet Leigh,傑克李蒙Jack Lemmon,及著名舞蹈演員Bob Fosse等。故事說的是兩個由俄亥俄州來到紐約的姊妹,希望找到她們的成功夢想。因為妹妹愛琳Eileen美麗性感,所到之處都受到追求,奉承,而她做姊姊的不僅被忽視,還發現自己成為男士追求愛琳的橋樑。不過電影最後兩姊妹都找到歸宿。(下圖為影片四位主角,左起傑克里蒙,貝蒂嘉瑞特,珍妮李,以及舞蹈策畫 Bob Fosse。)

 

 

 

 

 

 

 

 

 

哥倫比亞擁有這小說故事的版權,但是就沒有跟舞台劇Wonderful Town的製作人達成協議,不能使用那齣劇的歌舞,於是找了Jule Styne跟Leo Robin重新作曲及寫歌詞。而珍妮李沒有拍過歌舞片,哥倫比亞為她安排為這部片子練習所有的歌舞。而這部電影的舞蹈都由Bob Fosse策劃及指導,他也負責教導珍妮李的舞蹈。Bob Fosse這時只27歲,他後來在舞蹈界非常成功,他指導成功的舞台劇及電影非常多,包括:The Pajama Game (1954),Chicago(1975),Cabarat(1972),All That Jazz(1979)等。

這電影雖然是彩色片,但是網上見到的彩色相片都很差,所以選用黑白相片。而且這電影雖然是基於真事改編,但畢竟是歌舞片,部分劇情有些無稽,只是要給幾位演員唱歌跳舞的機會。

劇情:

一對俄亥俄州姊妹花露絲 Ruth Sherwood 跟妹妹愛琳 Eileen Sherwood 剛剛到紐約,她們計畫在格林威治村找房子。本來已經找好了一間,但是遇到一個年輕畫家帕帕Papa Appopolous,硬是拖她們去住自己的公寓。這是一間地下室公寓單位,設備陳舊,但是聽帕帕說每個月65元,如果住得不好,三十天後可以退錢。愛琳就勸姊姊住下。不過剛剛交了錢,就發現這裡正在興建地下鐵,用強力電鑽鑽洞,每隔不久房子就像地震一樣震動得厲害。而且他們有一半的窗戶在地面,經常有路人經過,半屈身就可以見到屋內情況,而她們居然沒有窗簾。更糟的是,當灑水車經過時,如果她們在窗前,會被灑得一身都是水。當她們要退錢時,帕帕說要等30天,她們才知道上當,只有忍30天。(下:下面是她們剛到格林威治村,就遇到畫家兼房東Papa,以及一個樓上住客。)

 

 

 

 

 

 

 

 

兩姊妹聊天時,露絲又為自己的長相哀嘆,艾琳就說她這自卑感是沒必要的,她比她自認的漂亮得多了。露絲不以為然,這時唱了一首As Soon As They See Eileen,意思是說不管男人見到她時感覺如何,一見到愛琳都會忍不住喜歡她,拋棄自己。

露絲一直想當作家,她這次來紐約就是希望找到出版商,出版自己的小說,同時找一份有關寫作的小說。而年輕貌美的愛琳就希望能夠在百老匯找到一份演出的機會。她們經常說,如果夢想不實現,她們就回哥倫布市的家鄉。

她們樓上住了一個男人泰德Ted Loomis,綽號是Wreck (破爛)。他是一個失業的拳擊手,正在接受訓練。因為沒有錢,跟未婚妻海倫Helen分租一個單位。因為海倫是接線生晚上上班,白天回來睡覺,所以共用一個單位,一張床。只是兩人不常見面。他又說他們共用一間洗衣房,所以會經常要出入她們房間,不過說他身強力壯,如果她們有問題,隨時可以找他解決。

第二天她們就出去找工作了。在門口見到帕帕,大家心情很好,就一起唱了一首I’m Great,目的也是給自己增加信心:我很棒,盡管沒人知道,總有一天會發達。除了他們三人之外,泰德也一起加入。

之後她們坐地鐵。露絲有一封家鄉朋友的介紹信,就去了一間雜誌社Mad Hatter,去見總編輯貝克Bob Baker,不巧他正要離開公司去度假,沒時間見她,只有出去的時候在電梯跟她聊了幾句。貝克說記得她寫的小說,印象中她是一個老處女之類的作家。此外印象中她寫的是鏡花水月的事情,建議她寫身邊的,自己熟悉的事,就上了計程車走了。

愛琳也沒有收穫。她去了三間製作公司,都沒有見到製片人,主要因為沒有預約。最後見到其中一個,卻只想吃她豆腐,她很失望,到了地鐵附近一間藥店的小吃部。那裏的Soda Fountain (汽水小吃部) 經理一眼見到她就被她吸引,請她坐下,請她喝飲料。問她有甚麼不開心。這經理法蘭克Frank Lippencott很年輕,願意聽她訴苦。聽她說了經歷之後,就建議她經常來這裡,因為這裡是很多行家(劇院)光顧的地方。她聽了很高興,決定以後常來。

第二天她再來時,法蘭克就說已經幫她找到一個地方去試鏡,她聽了很高興,正要去時。一個記者在旁邊聽見他們說話,這記者克拉克Chick Clark也看上了愛琳,也想插一腳,立即說他剛好認識那劇場的製作人,可以幫她安排面試。愛琳聽了很高興就要前往。法蘭克生氣克拉克插一腳,堅持跟去,於是三個人都去了。

他們到了劇院,愛琳堅持一個人進去,他們兩人就在外面等。這時兩人鬥氣,就演出一場舞蹈Alley Dance,用手中的帽子,手帕做道具,包含了很多特技動作。等他們跳完愛琳剛好出來,生氣地說這裡要找的是脫衣舞女,要她脫衣服。兩位男士都道歉,說不知道是這樣。

這一陣,露絲的文章被所有雜誌社退稿。直到Mad Hatter雜誌社的貝克度假回來,打電話給露絲說要見她。他說看了她的幾篇小說,喜歡其中有關愛琳的幾篇短文章,因為人物很真實,讓他都想認識這位愛琳妹妹。這讓露絲警覺,認為又是一個想藉她搭橋認識愛琳的男人,立即說,這愛琳是她塑造的人物,並不存在。之後當貝克約她今晚一起晚餐時,她拒絕了。其實他是想多認識她,同時跟她討論小說的事。

這晚上,泰德來請求她們幫忙,說海倫的母親要來看女兒,他們不能讓她知道海倫跟男朋友合租一個單位,所以希望這兩天寄住在她們這裡。露絲一聽就皺眉頭,但是好心的愛琳一口答應了。泰德立即將行李搬了過來。泰德走了之後,愛琳見到姊姊好像不開心,就戴了一個頭盔,穿了寬大的外衣假裝是男人,唱了一首There’s Nothing Like Love,意思是說,當愛情到時你就會知道。

愛琳因為每次去吃東西,法蘭克都不收她的錢,這一天她就請了法蘭克來家裡晚餐,而克拉克見了又吃醋,堅持也要來,於是愛琳就兩個都請。露絲煮了一鍋義大利麵,勉強應該夠四個人吃。但這時帕帕來到,說請了水管工人來修水管。那工人見到廚房牆壁都因為長期漏水變色了,他隨便拍拍牆壁,石灰就灑到他們煮了肉丸的鍋子哩,一鍋肉醬都報銷了,愛琳幾乎要哭出來。克拉克就勸她們別難過,說他請客出去吃牛排。艾琳聽了很興奮,就建議去El Morocco,大家都嚇了一跳,因為那是紐約最貴的餐廳夜總會。不過克拉克已經開了口,只有答應。他跟法蘭克都數口袋的鈔票,確保夠付帳。

在夜總會,當克拉克跟愛琳跳舞時,露絲見到貝克帶著一個美麗的女伴進來,她立即自慚形穢躲在桌子底下假裝找東西,沒想到貝克已經見到她,就走過來打招呼,露絲立即說他們已經要走了,然後說自己不舒服,強拉著法蘭克,跟愛琳等人離去。但是出到外面她卻一點問題都沒有,還說心情很好,要大家一起去喝酒。結果他們玩到凌晨三點鐘才回家。他們步行回家時,露絲見到一個涼亭裡有表演的舞台,就建議大家一起利用這舞台。結果四個人一起即興跳了一支舞Give Me a Band and My Baby,他們四人一人假裝吹奏一種樂器,包括鑼,鼓,大提琴,一邊製造音樂,一邊跳舞。盡興而回。

貝克雜誌社的女編輯也很欣賞露絲的文章,貝克就再約她一次安靜的晚餐,討論出版她的小說,還說明了是在他的家裡。這一次露絲答應了。在貝克的家裡,貝克對她表白,說她很聰明,看了很多書,學識廣泛,對他很具有吸引力。他還問她為什麼選擇不結婚。她說是為了事業。這時貝克唱了一首歌:It’s Bigger Than You and Me,說緣分到了就要投降,不要浪費。因為這是一生的夢想。不過當貝克將屋裡的燈調節到低光,還嘗試親吻她時,她嚇跑了。臨走貝克說她根本不像她小說裡的人物那樣有經驗。(下:貝克對她表白,她嚇壞了。)

 

 

 

 

 

 

 

 

愛琳經常在法蘭克的餐飲部吃飯,法蘭克不僅不收她錢,還將每星期隨特價餐送的小禮物都送她一份。這一天送她的是隨身攜帶的小電扇。送到她家門口還不忍離去。他們兩人在公寓後的天井又唱了那一首There’s Nothing Like Love,當法蘭克送她進房間時,見到泰德穿著內衣褲出現在她們的房間,大吃一驚,而且非常不諒解。泰德又一副「自己人」的態度,法蘭克立刻覺得她們兩姊妹不夠自重,說想不到她們這樣「波西米亞」,愛琳生氣他這樣想她們,兩人生氣吵開了。法蘭克走後她氣得哭起來。(下:法蘭克跟愛琳在天井跳舞。)

 

 

 

 

 

 

 

 

一個月快到了,她們兩人的事業都沒有著落,加上帶來的錢也花光了,決定回俄亥俄。當她們收拾行李時,露絲接到電話,說有人安排她去採訪一艘海軍軍艦的新聞,原來是一艘巴西的軍艦到了。她知道是那天克拉克跟她說的,可以介紹她去報社工作的事情終於有了著落。她非常高興,也不準備回家鄉了。立即換了衣服出去到布魯克林的碼頭。

她不知道的是,這任務原來是克拉克自己的,他讓出來只是要調虎離山,讓露絲出門去,他就可以跟愛琳獨處。那電話也是克拉克在附近雜貨店打來的。當露絲一出門,他就到了愛琳的家裡。但是當克拉克要強吻她時,愛琳拒絕了他,被泰德見到,就見義勇為來將克拉克趕了出去。當泰德安慰她時,被海倫從窗口見到,以為他們兩人有曖昧關係,一氣之下跟他絕交。

另一邊,當露絲到了港口上了軍艦,當她開始訪問(問問題)時,那批巴西海軍誤會了她的來意,她嚇壞了,就跑下船,沒想到一批水兵跟著她跑。她一路跑回家,中間還上了地鐵,那些水兵卻都跟著她一路跑回格林威治村,一直到了她的家裡。最後有七名水兵跟到她家。她跟愛琳都不懂葡萄牙語,不知道他們的意圖,愛琳唯一懂得有關巴西的事情就是Conga舞蹈,那些人一聽這個字就有了興趣,於是大家一起跳起Conga舞來。沒想到他們的舞蹈吸引了過路的人,越來越多人來到他們的地下室一起跳。音樂及喧鬧聲吵到四鄰,叫來了警察,她們都被關到牢裡。(下:她們跟水兵開始跳Conga。)

 

 

 

 

 

 

 

 

這件事惹來巴西大使館的總領事,他將那些水兵保釋之餘,還將她們也保釋出來。她們回去繼續收拾行李,這時貝克來找露絲,說已經決定在下一期刊登她的小說,還跟她真誠表白,這一回露絲接受了。另一邊法蘭克也來了,跟愛琳真誠道歉,說自己誤會了,勸她不要離去。這時巴西總領事也來了,他說要頒發友誼勳章給她們姊妹,這時外面站滿了幾十個巴西水兵,他們要露絲說幾句話,露絲就建議大家跳Conga,結果幾十名水兵跟在場的所有鄰居,還有路人就一起跳起Conga來。她們也決定不離開紐約了。

製作與卡司:

這劇情有些胡鬧,主要因為要給他們機會唱歌跳舞,特別是最後一場Conga舞,也似乎跟劇情無關,不過這是當時流行的舞蹈就加上去(或是說保留下來)了。

前面說過,哥倫比亞公司在1942年已經將這故事搬上銀幕,不過因為1953年的歌舞劇Wonderful Town轟動一時,哥倫比亞的Harry Cohn就想依照這形式重拍成電影,但是Wonderful Town的製作公司要價太高,Cohn認為不划算,所以決定重新編寫歌曲以及重新編舞。而且內容也不能過分雷同。據說哥倫比亞還請了法律界人士一直在旁注意,有否雷同之處,以免受到法律訴訟。到後來,只有那一首Conga舞曲是與舞台劇相似的。不過法律專家就建議他們將這首Conga放在最後,而不是像舞台劇放在中間(兩幕之間),以免被認為是過分雷同。

不過在這片子推出時,這劇本所有人還是對哥倫比亞提出六百萬元訴訟,倒不是就劇本內容訴訟,而是就哥倫比亞在1942年推出電影時的合約上說明不能夠拍續集或是重拍的條款。哥倫比亞的解釋是,他們已經改了劇本,而且是歌舞劇,所以不能算是續集。後來雙方庭外和解,但就不知道賠了多少錢。

在片中飾演法蘭克的弗塞Bob Fosse這時已經是小有名氣的舞蹈策畫,他剛剛為舞台劇The Pajama Game策畫了舞蹈,這是他第一次策畫電影舞蹈場面,以及演出,他之後會更成名。在這部片子中,他負責訓練(排練)幾位演員,據說每天排練到他們筋疲力盡。特別是他們半夜在涼亭舞台跳的那一支Give Me a Band and My Baby,因為有很多是半蹲,半屈膝的動作。片中只有飾演鷺鷥的Betty Garrett貝蒂嘉瑞特,和飾演記者克拉克的Tommy Rall是真正的歌舞演員,貝蒂嘉瑞特到此時已經演出過不少成功的歌舞片,包括:Words and Music (1948),Take Me Out to the Ball Game (1949),On the Town (1949)等。

這是珍妮李的第一步歌舞片,她要從唱歌開始學習,她在片子中的歌曲不需要甚麼技巧,不過都要長期的練習,據說在開拍之前幾個月她就開始跟Fosse練習。他們兩人都是27歲,很容易擦出愛的火花。後來珍妮李在自傳中承認,他們當時雖然都已經結婚,但是止不了彼此吸引,那種electricity非常強烈,只是雙方都沒有說出來,都克制了。她還說,六個月的拍攝期間過去後,大家都戀戀不捨,不想就此打住。(珍妮李當時的丈夫是湯尼寇帝斯Tony Curtis。他們在1951年結婚,1960年離婚。)

至於飾演貝克的傑克李蒙Jack Lemmon此時還未走紅,在此之前他多數是在舞台跟電視中演出,還未決定向銀幕發展。不過同一年他參加了 Mister Roberts 羅伯先生 的演出,讓他獲得最佳男配角金像獎,名聲大噪,之後就一路成功,成為最佳喜劇演員。成功作品包括:Some Like it Hot 熱情如火 (1959),The Apartment公寓春光 (1960),The Odd Couple 天生冤家 (1968)等很好看的喜劇,以及一些政治訴求的電影。而他在這部片子中唱了一首歌It’s Bigger Than You and Me,可以說是他難得聽到的歌聲。

片中另一個男演員是飾演樓上房客泰德的Dick York,他後來在電視上走紅,最成功是在電視劇Bewitched中飾演那個女巫的丈夫,這個劇集由1964一直演出到1972年,所以他可以說是家喻戶曉的人物。

最後要說說這本小說的原作者露絲麥肯妮 Ruth McKenney,她確實是以寫作維生,這篇小說也是她的成名作,最初以連載小說形式連載。她妹妹Eileen確實很美麗,兩人在一起差別很大,這裡面的故事多數是真實的,她們確實一起到紐約尋求發展。不過很不幸的是,當露絲剛剛成名,就在1940年My Sister Eileen第一次搬上舞台之前,愛琳在一次車禍中喪生。(下圖左是露絲,右邊是愛琳。)

 

 

 

 

 

 

 

當時愛琳才27歲,她在華德狄斯耐電影公司畫插圖。她剛結婚不久,跟作家的丈夫Nathanael West一起開車到洛杉磯機場,要去紐約出席這舞台劇的首映,就出了車禍。他們兩人都死了。據說車禍原因是West沒有在Stop標誌前停車。

露絲的女兒後來說,自從愛琳死後她母親沒有停止悲哀。我相信她會怪罪自己,因為愛琳是為了去紐約參加她的故事搬上舞台。之後露絲一直沒有看這舞台劇,或是這些電影。露絲在1937年跟作家Richard Bransten (筆名Bruce Minton) 結婚,他們兩人都一度加入共產黨,不過後來(在1946年) 他們受到黨的整肅,所以脫黨。不過露絲的丈夫又在1955年(這一部電影推出之後兩個月)在倫敦自殺身亡,那一天也是露絲44歲的生日。

主要演員表:

珍妮李Janet Leigh飾愛琳Eileen Sherwood

傑克李蒙Jack Lemmon 飾雜誌社編輯貝克Bob Baker

貝蒂嘉瑞特Betty Garrett 飾露絲Ruth Sherwood

鮑勃弗塞Bob Fosse 飾汽水部的法蘭克Frank Lippincott

Tommy Rall 飾記者克拉克Chick Clark

狄克約克Dick York飾另一位房客泰德Ted Loomis (Wreck)

Kurt Kasznar Papa Appopolous

Lucy Marlow 飾海倫Helen

Mara McAfee 飾貝克在夜總會的女伴Miss Stewart

Adelle August 飾貝克的助理編輯

Queenie Smith 飾貝克的秘書Alice,

Richard Deacon飾演貝克出版社接待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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